国家规定的各种用水在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生物性质方面的要求。根据供水目的的不同,存在着饮用水水质标准、农用灌溉水水质标准等。各种工业生产对水质要求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一般需考虑pH值、含盐量、盐分组成、钠离子与其他阴离子的相对比例、硼和其他有益或有毒元素的浓度等指标。
企业标准
水是地球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也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不同用途的水质要求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有国务院各主管部委、局颁布的国家标准,省、市一级颁布的地方标准,有不同行业统一颁布的行业标准和各大型全国性企业统一颁布的企业标准。
国标标准
水资源保护和水体污染控制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制订水体的环境质量标准,保证水体质量和水域使用目的;另一方面要制订污水排放标准,对必须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必要而适当的处理。对水质要求最基本的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GB3838-2002。GB表示国标,3838表示标准号,2002表示发布年代。
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中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